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试及举办2023年“博学论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3

 为强化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考察博士研究生阶段研究进展及培养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决定面向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开展综合能力测试。同时为进一步培养我校研究生的学术创新思维、提升学术热情、拓宽学术视野、促进学术交流,进一步推动跨学科的相互渗透与交叉融合,鼓励博士生积极投身科研事业,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启“2023年‘博学论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试

 (一)综合能力测试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

 (二)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试原则上在博士二年级第一学期末完成。有特殊原因需延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的,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后方可延期进行,无特殊原因未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视为综合能力测试不合格。

 (三)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试的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试实施细则》。

 (四)博士生需在系统中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业进展报告”,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后可获得2学分,成绩不计入GPA。

 (五)各学院需在11月10日前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单录入系统并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二、2023年“博学论坛”

 (一)主办与协办

 主办: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协办:化工学院、材料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学院、经管学院、化学学院、生命学院、高精尖中心

 (二)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三)面向范围

 本次论坛主要面向本年度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博士研究生。

 (四)工作安排

 1、研究生申报阶段:博士研究生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进展报告》(附件1)、拟报名“博学论坛”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博学论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论文摘要(附件3、口头报告提供)或墙报模板(附件4、墙报展示提供)。

 2、学院评审阶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论文摘要,推荐参与“博学论坛”的学生并填写《学院推荐研究生“博学论坛”口头报告汇总表》(附件5)、《学院推荐研究生“博学论坛”墙报展示汇总表》(附件6)。各学院推荐名额及论坛分组见附件7。

 3、校级评审阶段:研究生院邀请校内外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口头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度“博学论坛”获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发布,敬请关注。

 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进展报告

 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博学论坛”报名登记表

 附件3——研究生“博学论坛”论坛摘要模板

 附件4——研究生“博学论坛”墙报模板(转换成pdf后提交)

 附件5——学院推荐研究生“博学论坛”口头报告汇总表

 附件6——学院推荐研究生“博学论坛”墙报展示汇总表

 附件7——“博学论坛”各学院推荐名额及论坛分组

 附件8——综合能力测试模块操作流程

 附件9——博士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单


 研究生院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