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化工大学-中石化大连院/中化科研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1-05


为强化产教融合、增进校企合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促进企业深度参与研究生培养过程,北京化工大学与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简称“中石化大连院”)、中化学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简称“中化科研院”)联合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现就开展北京化工大学-中石化大连院/中化科研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报名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地点

1. 中石化大连院: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南开街96号;

2. 中化科研院:北京市房山区交道西街1号院。

三、培养方式

1.根据企业科研和我校培养的需要,按照学生申请、学校推荐、企方遴选等程序,相关专业研究生在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研究等工作。

2.联合培养期限一般不少于1年,具体时间也可根据研究需要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四、培养要求

1.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密切合作,根据培养方案共同制定和实施培养计划,在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研究等方面进行指导,研究生应不定期向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汇报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科研安排、学术指导、学位论文需由校企双方导师共同协商完成。

2.研究生在企业期间要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企业导师和企业现场人员的管理与指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3.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工作结束返校前应撰写联合培养工作总结,交学校、企业存档。

五、相关待遇

1.企业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生活津贴及食宿保障。

2.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间,企业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研究生在企业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2117

2报名须经导师、学院同意后,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交至研究院培养办(主教楼23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j2016@buct.edu.cn。(相关企业导师及其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4435286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1.5

附件:

      中化科研院所.zip

      中石化大连院.zip

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