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能力,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国际学术视野,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特设立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基金。
一、资助办法和资助额度
根据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在相应学科领域内的影响力以及资助对象与会形式,择优分等级对研究生参会过程中的差旅费、注册费、住宿费进行报销资助。
(1) A类国际会议:是指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在本学科领域处于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在A类会议上,被邀请做“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资助不超过20000元/人;被邀请做“墙报交流”(Poster presentation),资助不超过15000元/人;
(2)B类学术会议:是指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在本学科领域处于较高水平的国际会议。在B类会议上,被邀请做“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资助不超过15000元/人;被邀请做“墙报交流”(Poster presentation),资助不超过1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与基本要求
(一)资助对象
(1)面向全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受资助对象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主题应与其专业和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2)资助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应符合出国要求。
(3)资助对象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
(4)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1次国际会议资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学术失信行为的(如学术报告诚信记录不合格)。
(2)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4)申请通过后,但未按期回国的人员。
(5)暂不接受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人员的申请。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 申请者填写并打印《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出席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会议正式邀请函、论文首页复印件、会议日程安排表等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研究生工作部将在两周内将审批结果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
(3)受资助的研究生在会议结束回国15天内,向研究生工作部提交出席《国际会议总结报告》(书面和电子版,3000-5000字)、会议PPT、会议照片、机票及其发票、注册费发票等材料;
(4)所提交材料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无误后,根据学校财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联系人:文学
咨询电话:64435286
办公地点:主教学楼231
注:不在附件二中A类会议目录内的其他高水平会议,可提交证明材料,经评审认定后也可参照A类会议进行相应资助;其他国际会议参照B类会议标准进行资助。
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