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北京化工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选拔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1-14

为加快北京市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北京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培养能够满足北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具有国际视野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我校获准设立北京市“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通过北京市“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针对部分优秀研究生开展中外联合培养工作,充分利用海外优质教育资源,落实“双导师”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本次申报只限博士生,申请人需在12月15日之前将附件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00A研究生院培养办,入选者后续需提交境外导师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等材料,请申请人提前准备。之后会通知初选通过的同学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专家答辩评审。评审通过的同学将根据外出时间获得由学校提供的不高于5万/人的资助和由导师提供的不低于2万/人的资助。具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相关材料等请参见《研究生手册》第一部分第四章《北京化工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细则》。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6445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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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