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导师指导能力,现将2025年“宏德导师”研修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研究生导师综合育人能力,推动导师厚植家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严守学术规范、精准指导研究生成长,不断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导师队伍建设。
二、研修时间及方式
组织单位  | 时间  | 研修对象  | 研修主题  | 研修方式  | 
研究生院  | 2025年10月-2026年5月  | 2024-2025学年新晋研究生导师  | 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贯彻落实学位法,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 专家报告会、“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平台自学  | 
在岗研究生导师  | ||||
各培养 单位  | 2025年10月-12月  | 在岗研究生导师  | 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学习贯彻学位法、工程硕博士培养、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学术规范等  | 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可采用专家报告、经验分享、学习研讨等形式  | 
三、研修内容
新晋研究生导师及在岗研究生导师均需完成各自类别的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学习(总学时不少于18学时)为合格,可获得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证书。
表1 新晋研究生导师“四有导师学院”培训课程列表(必修课)
培训主题  | 主讲人  | 单位  | 模块  |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要点解读与准则解读  | 邓海峰教授  | 清华大学  | 教育家精神  | 
研究生导师如何履行好立德树人职责——研究生导师的主要职责  | 王顶明教授  | 北京理工大学  | 教育家精神  | 
学习贯彻《学位法》,加快教育强国建设  | 王战军教授  | 北京理工大学  | 学位法相关  | 
学习《学位法》,理解“实践成果”表达  | 马永红教授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学位法相关  | 
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基于分类发展视角的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 马永红教授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如何更好地与研究生沟通  | 何瑾副教授  | 北京大学  | 其他  | 
如何理解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  | 张冉副教授  | 北京大学  | 其他  | 
表2 在岗研究生导师“四有导师学院”培训课程列表(必修课)
培训主题  | 主讲人  | 单位  | 模块  | 
为党和国家培养下一代创新中坚力量  | 张强教授  | 清华大学  | 教育家精神  | 
研究生导师如何履行好立德树人职责——研究生导师的主要职责  | 王顶明教授  | 北京理工大学  | 教育家精神  | 
学习贯彻《学位法》,加快教育强国建设  | 王战军教授  | 北京理工大学  | 学位法相关  | 
学习《学位法》,理解“实践成果”表达  | 马永红教授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学位法相关  | 
关于《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的认识与理解  | 姬红兵教授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政策解读  | 
以分类发展优化研究生培养体系——关于《分类发展意见》的学习体会  | 王传毅副教授  | 清华大学  | 政策解读  | 
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基于分类发展视角的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 马永红教授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如何理解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  | 张冉副教授  | 北京大学  | 其他  | 
表3 建议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选修的培训课程列表
培训主题  | 主讲人  | 单位  | 模块  | 
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加快培养国家急需人才  | 陆建教授  | 东南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企业导师如何指导工程硕博士  | 彭湃副教授  | 华中科技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专题研修  | 姬红兵教授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深入推进分类发展,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基于南京大学的探索与实践  | 吴恺  | 南京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关于《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的认识与理解  | 姬红兵教授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创新引领,实践驱动:工程硕士论文新形式与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路径探索  | 李斌教授  | 天津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如何指导工程硕士专题研究类论文培养新时代卓越工程人才  | 宋春风教授  | 天津大学  | 研究生教育 分类发展  | 
四、研修要求
1.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请参训导师珍惜学习机会,增强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学有所获,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指导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动力。
2.各培养单位应做好培训工作台账,建立导师参训个人档案,研修学习将作为导师资格审核和推优评选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的培训组织情况将作为研究生教育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请导师和培养单位予以重视。
3.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电话:64449549,邮箱:paper@buct.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