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办法》、《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申请人提交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以及其它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7月8日-7月1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4449549。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7月8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7-08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办法》、《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申请人提交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以及其它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7月8日-7月1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444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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