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1-02

各有关学院、相关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2025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盲审申请

1.所有准备在2025年春季学期参加答辩的硕士生均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进行查重盲审申请。

2.查重盲审申请时间:2025188:00-20253415:00

3.学生提交查重盲审申请后,请导师及时审核。

学生申请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mis.buct.edu.cn-毕业与学位-查重盲审申请-提交查重盲审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查重盲审申请审核。

研究生院将在通过查重盲审申请的所有硕士生中进行校级抽查盲审。

二、学位论文预查重

预查重时间为20253178:00-202532715:00,学生可自愿参加,逾期未查重视为放弃预查重机会,不再提供补查。预查重结果仅供学生参考用于修改论文,不作为最终查重结果认定依据。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三、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

1.审核对象:所有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包括申请暂不公开的论文)均需进行学术规范审核(以下简称查重)。每位硕士研究生只能正式查重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高论文的质量。

2.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的截止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上传及截止时间:20253218:00-20254715:00

3.学位论文上传查重及注意事项

1)学生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raduate.buct.edu.cn-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请同学认真填写研究方向及论文所属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且须在学生所在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下进行选择,学位中心将根据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选择评审专家。

2)导师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查重论文审核。

3)论文版本:请上传学位论文的word版及PDF版。

4)论文命名:系统自动生成文件名。

5)论文内容:请去掉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致谢作者及导师简介注意保留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删除作者和导师的信息即可。

6查重结果:查看结果将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公布,请学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老师及时查看。

三、学位论文盲审

1.校级抽查盲审比例

1)申请20256月批次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校级抽查盲审,其余进行院级盲审,校级盲审名单届时将在网上发布,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2)被抽中校级盲审的学生,如果没有在本批次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论文,将自动添加到后续批次(在学习年限内)的盲审名单中。

3)参加院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在学院。

2.盲审结果

盲审结果将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公布,请学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老师及时查看。

四、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前三天,学院须将答辩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需分别分组进行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请在2025531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

4.硕士学位论文请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北化大校教发【201739号)的要求撰写。

5.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修改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每人5份)。

五、学位信息核对及终版论文提交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进行学位申请、填写授予数据信息,并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word完整版,包括填写完整的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否则学位评定分委会将无法进行学位讨论。

六、暂不公开论文

申请暂不公开论文的研究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在34日前,将所有经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及《学位论文暂不公开名单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具体要求参见校内相关规定。

 

 

研究生院

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