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7-02

各有关学院、相关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202412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盲审申请

1.所有准备在2024年秋季学期参加答辩的硕士生均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进行查重盲审申请;

2.查重盲审申请时间:20247188:00-20249月515:00

3.学生提交查重盲审申请后,请导师及时审核。

学生申请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mis.buct.edu.cn毕业与学位查重盲审申请提交查重盲审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查重盲审申请审核;

学位办将在通过查重盲审申请的所有硕士生中进行抽查盲审。

二、学位论文预查重

参加校院两级抽查盲审的学生预查重时间20249188:00-202492715:00不参加盲审的学生预查重时间为202410108:00-2024101415:00学生可自愿参加,逾期未查重视为放弃预查重机会,不再提供补查。预查重结果仅供学生参考用于修改论文,不作为最终查重结果认定依据。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三、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

1.审核对象:所有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包括申请暂不公开的论文)均需进行学术规范审核(以下简称查重)。每位硕士研究生只能正式查重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高论文的质量。

2.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的截止时间:

1)所有参加抽查盲评(包括校级和院级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上传及截止时间:20249238:00-202410915:00

2)不参加盲评的硕士论文上传及审核时间:202410158:00-2024101815:00

3.学位论文上传查重及注意事项

1)学生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raduate.buct.edu.cn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请同学认真填写论文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必须为学生所在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

2)导师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查重论文审核;

3)论文版本:参加盲评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格式:PDFword不参加盲评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格式:word

4)论文命名:系统自动生成文件名;

5)论文内容:请去掉“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致谢”和“作者及导师简介”;

6)查重要求: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发【201740号)。

三、学位论文盲审

1.抽查盲审比例

1)申请202412月批次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盲审,其中论文暂不公开的硕士研究生100%参加校级盲审或院级盲审。盲审名单届时将在网上发布,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2)被抽中盲审的学生,如果没有在本批次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论文,将自动添加到后续批次(在学习年限内)的盲审名单中;

3)参加院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在学院。

2.盲审结果

学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老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盲审结果。盲审结果的处理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评有关规定》(北化大校发[2020]11号)执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前三天,学院须将答辩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24号)。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请在20241130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

4.硕士学位论文请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北化大校教发【201739号)的要求撰写。

5.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修改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每人5份)。

五、学位信息核对及终版论文提交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进行学位申请、填写授予数据信息,并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word完整版,包括填写完整的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否则学位评定分委会将无法进行学位讨论。

六、暂不公开论文

申请暂不公开论文的研究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在硕士查重盲审申请截止时间(95日)之前,将所有经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及《学位论文暂不公开名单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管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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