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关于组织2024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油教〔2024〕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开展2024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相关单位需按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与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相关的学院、部门均可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项。
二、成果要求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理论与实践、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传统专业绿色升级、实施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新时代国际化办学路径等方面。
研究生类教学成果可以侧重强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学科体系建设,探索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工作机制重塑,深化学科交叉、本研贯通的创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国家急需高层次拔尖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改革举措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原创性、示范作用。
(二)教育教学实践经过较充分的时间检验。
(三)在石油高等教育领域内产生一定影响。
(四)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五)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项目,不再参加评奖申报。
四、评奖等级及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研究生类成果奖不超过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
五、材料报送
请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排序后,于2024年6月17日17:00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签字盖章纸质版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楼200A),电子版材料发送到:pybgs@buct.edu.cn。
(一)《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1)
(二)教学成果报告:(4000-5000字)(封面见附件2-2)
(三)相关支撑材料(多项材料应整理进入同1个 PDF 文档,封面见附件2-3)。
(四)《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石油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2-4)
六、项目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的项目并进行公示,按照要求向中国石油教育学会推荐申报。
七、其他
获得推荐的成果后续需重新打印加盖学校公章,且评审费用自理。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010-64451373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6月3日
附件1.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关于组织2024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石油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