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员179名左右。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11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襄汾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其中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资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2年。
岗位方向、专业要求和能力要求
见附件:《襄汾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附件:襄汾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具体安排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fen.gov.cn)。
报名时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襄汾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红底或蓝底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18: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招聘单位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7.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0357-3530002(县教育科技局)
0357-3625536(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357-3622105(县自然资源局)
0357-3622246(县农业农村局)
0357-3622642(县发展和改革局
0357-3622187(县林业局)
0357-3820079(县水利局)
0357-3622304(县卫体局)
监督电话:
0357-718398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7-3530015(县教科局)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转载网址:http://job.mohrss.gov.cn/sydwgg/152857.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