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相关博士研究生:
为保证2024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博士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查重
经研究生院与中国知网积极申请,自本批次起,学校开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学生/教师端”,为申请本批次学位的学生免费提供一次预查重机会。预查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8:00 - 2024年3月28日15:00,学生可自愿参加,逾期未查重视为放弃预查重机会,不再提供补查。预查重结果仅供学生参考用于修改论文,不作为最终查重结果认定依据,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二、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
1.审核对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需进行查重。
2.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2日8:00 - 2024年4月7日15:00
未在截止时间内完成以上三个环节的研究生将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请各位同学、导师及研究生秘书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完成论文提交和审核工作。
3.网上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查重盲审论文提交。
(2)导师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查重盲审论文审核。
(3)学院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查重管理—查重论文审核。
(4)论文版本:请上传学位论文的word版及PDF版。
(5)论文命名:系统自动生成文件名。
(6)论文内容:请去掉“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致谢”和“作者及导师简介”;可保留学术成果,请隐去论文封面及文中所有作者和导师姓名。
(7)请同学们认真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及研究方向,学位中心将根据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选择评审专家。
(8)自评表是提供给评审专家查阅的重要信息表。生成自评表以后,才能上传论文。请同学们在系统提交后,下载查看,确认信息无误。自评表内容包括:①学位论文主要创新点(简要,不超过5个);②发表的期刊论文及专利、获奖;③论文有待改进之处。
(9)查重要求: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发【2017】40号)。
三、学位论文盲审
1.盲审对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审。
2.盲审办法:查重上传的论文电子版将用于论文盲审。学位办将电子版论文上传到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由平台自动遴选5位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
3.盲审结果: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老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盲审结果。盲审结果的处理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评有关规定》(北化大校发【2020】11号)执行。
四、博士生学位申请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5月中旬,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前三天,博士研究生须将答辩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请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的同学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
3.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7】39号)的要求撰写。
4.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修改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每人5份)。
六、学位信息核对及终版论文提交
1.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授予数据核对,确保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逐项核对无误(详情将另行通知)。
2.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进行学位申请及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word完整版,包括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否则学位评定分委会将无法进行学位讨论。
七、“申请博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PPT提交
已通过答辩的博士生,需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情况介绍”PPT供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时使用。要求命名方式:学号_姓名,研究生院网站有模版供下载。
八、暂不公开论文
申请暂不公开论文的博士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在3月4日之前,将所有经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及《学位论文暂不公开名单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管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6】17号)。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