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说明

作者:发布时间:2024-01-08

 各培养单位:

 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21]24号)文件要求,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硕士一年级第二学期,可集中进行,也可分段进行,但必须满足总时长要求,并且须在硕士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按照2023级专业学位(工程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2.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若确需派出至校外实践基地,须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科研安全管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7]17号)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为保证专业实践顺利开展,在实践开始之前,研究生须与校内导师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书》(附件),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

操作步骤:从学生端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进入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环节申请,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专业实践计划书》,然后点击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4.专业实践开始时间可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课程学习、科研进度等)确定,原则上须在硕士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5.《专业实践计划书》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

请各学院组织好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


附件:专业实践计划书.doc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