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选课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1-05


1. 课程选课

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网上选课时间为20241910:00202411217:00,在校研究生可使用校园网直接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点击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图标,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不在校研究生需登录电脑端VPN软件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VPN软件下载及使用说明详见:https://vpn.buct.edu.cn/

2)集中选课期间可随时进行课程退补选,集中选课时间结束后可在每门课程的开课两周内进行退补选。例:第2周周一至周日开课的课程,退补选时段为第2周周一00:00至第3周周日24:00

3)选课及退课完成后需及时进入系统核对个人课表与选课结果是否一致。

2. 课程教学

1)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自第一周(2024226日起)开课。

2)已在系统选修的课程必须参加课程考核。不参加考核或中途放弃,成绩为F,以零分记,不能获得学分;未选课程获得的成绩无效。

3)申请重修及办理过缓考的课程,学生必须重新进行网上选课进行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缓考课程选课安排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重修条件为课程成绩C+以下(含),高于该成绩或该课程不在本学期开课一览表中不能进行重修。

4)学生需在所选课程结束一个月内对该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教,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将影响该门课程成绩查询。

5)研究生毕业条件中关于课程成绩的规定:总GPA、学位课GPA均需达到2.50以上;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均需达到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学位课课程若为F,需进行重修,不允许放弃或更换,重修通过方可申请毕业。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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