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细则》(北化大校教发[2017]49号),学校拟开展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的选拔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学籍、档案在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计划内定向、定向就业及其他非全日制学生除外)。
二、资助期限
我校中外联合培养计划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 6-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学习、科研中表现突出,具有高度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须为我校注册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在派出之前,一般应完成相应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学习;
3.申请者须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满足联合培养院校的语言要求;
4.身心健康。
四、申请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 1);
2.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3.国外导师简历(外文);
4.国内导师推荐信(导师签字);
5.外语水平证明(雅思、托福或国外拟留学单位出具的语言证明);
6.学习计划(外文);
7.成绩单。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11月6日至11月13日)
申请人填写《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报名汇总表》(附件2),附件1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2.学院初审推荐(11月14日至11月16日)
学院初审、统一将申请人《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提交至主教231室。
3.专家评审(11月下旬)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对申请人进行专家评审。
4.学校公示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