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国际交流水平,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对外交流,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学校将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优先资助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人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主题应与其专业和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应符合出国要求。
(四)申请人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
(五)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1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二、资助内容
国际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由研究生院和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在相应学科领域内的影响力以及资助对象与会形式,分等级对参会过程中的差旅费、注册费、住宿费等进行报销资助,超出金额部分由导师资助。具体报销细则参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 号文件)。
三、资助额度及标准
(一)A 类国际会议(附件 1):在 A 类国际会议上,被邀请做“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的,资助不超过 15000 元/人;被邀请做“墙报交流”(Poster presentation)的,资助不超过 10000 元/人。
(二)在 A 类国际会议以外,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本学科领域较高水平的其他国际会议上,被邀请做“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的,资助不超过 10000 元/人;被邀请做“墙报交流”(Poster presentation)的,不予资助。
四、申请资料及流程
(一)申请人结合自身参会计划,填写《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 2),导师、学院签署意见。
(二)申请人将申请表、研究生英语水平证明、会议正式邀请函、论文首页复印件、会议日程安排表等提交所在学院。
(三)所在学院初审后,于每年3月、5月、9月和11月的最后一个工作周集中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四)研究生院审核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资助人选及资助额度。
五、报销相关程序
(一)研究生应在会议结束回国 5 天内到研究生院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护照首页、签证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2.收入国际会议文集的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及扫描件;
3.会议注册费、机票、住宿费、交通费和签证费等相关报销凭证;
4.出席国际会议的总结报告(电子版,不少于1500字);
5.参会背景照片若干张(电子版);
6.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出具报销证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4435286
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docx
北化大校教发(2020)18号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