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相关博士研究生:
为保证2023年12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博士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查重
经研究生院与中国知网积极申请,自本批次起,学校开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学生/教师端”,为申请本批次学位的学生免费提供一次预查重机会。预查重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8:00-2023年9月28日15:00,学生可自愿参加,逾期未查重视为放弃预查重机会,不再提供补查。预查重结果仅供学生参考用于修改论文,不作为最终查重结果认定依据,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二、学位论文查重
1.审核对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查重。
2.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3日8:00-2023年10月9日15:00
未在截止时间内完成以上三个环节的研究生将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请各位同学、导师及研究生秘书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完成论文提交和审核工作。
3.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查重盲审论文上传”提交查重盲审论文。
(2)导师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查重盲审论文审核。
(3)学院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查重管理—查重论文审核。
(4)论文版本:请上传学位论文的word版及PDF版。
(5)论文命名:系统自动生成文件名。
(6)论文内容:请去掉“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致谢”和“作者及导师简介”;
(7)请同学认真填写论文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及研究方向,学位中心将根据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选择评审专家;
(8)自评表是提供给评审专家查阅的重要信息表。生成自评表以后,才能上传论文。请同学在系统提交后,下载查看,确认信息无误。自评表内容包括:①学位论文主要创新点(简要,不超过5个);②发表的期刊论文及专利、获奖;③论文有待改进之处。
(9)查重要求: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发[2017]40号)。
三、学位论文盲审
1.盲审对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审。
2.盲审办法:查重上传的论文电子版将用于论文盲审。学位办将电子版论文上传到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由平台自动遴选5位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
3.盲审结果:学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老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盲审结果。盲审结果的处理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评有关规定》(北化大校发[2020]11号)执行。
四、博士生学位申请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中旬,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研究生在答辩三天前须将答辩的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请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的同学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
3.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
4.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修改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每人5份)。
六、学位信息核对及终版论文提交
1.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授予数据核对,确保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逐项核对无误(详情将另行通知)。
2.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进行学位申请及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word完整版,包括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否则学位评定分委会将无法进行学位讨论。
七、“申请博士学位情况介绍”PPT提交
已通过答辩的博士生,需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情况介绍”PPT供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时使用。要求命名方式:学号_姓名,研究生院网站有模版供下载。
八、暂不公开论文
申请暂不公开论文的博士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在硕士答辩申请截止时间(9月7日)之前,将所有经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及《学位论文暂不公开名单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管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6]17号)。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