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研究生学籍清退处理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2-08-29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十条及《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因故不能按期返校注册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在开学两周内未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学校将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截止目前,我校2名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有6名研究生未能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下文)。

本公告期为8月29日-9月12日,学生本人若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4435286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829


未注册研究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1

2017201009

**

化学

2

201920015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超期研究生名单:

博士研究生: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1

2016400185

*

化学工程与技术

2

2016400142

*

控制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1

2017310005

*

化学工程

2

2017310041

*

环境工程

3

2017201007

**

化学

4

201723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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