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批次学位信息核对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16

  一、面向对象

    准备在202112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括往届已毕业,于本批次需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二、学位信息核对

  1.核对时间:20211116-20211126日;

  2.操作路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中“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对每项信息进行核对和填写,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3.注意事项:

  1)每人有且只有一次提交机会,提交过后不可更改,请同学们谨慎填写;

  2)采集系统里的照片由学位办提交学位信息时统一上传;

  3)论文关键词:3-5个(不能超过5个),中间用中文逗号隔开;

  4)前置学位:指申报此学位前所获得的最高学位,比如此次申报学位的硕士(或者硕博连读的博士),其前置学位就是学士学位;

  5)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地:指入学前本人的实际户口所在地。

  三、学位申请

  1.申请时间:答辩成绩录入后请及时申请;

  2.操作路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中“学生学位申请”模块,填写申请信息后提交;导师和学院会逐级审核。

 

  填报过程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学位办,电话:64449549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