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目前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专业实践”模块已经基本建设完成。为保证专业实践环节规范有序,现将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专业实践计划书》及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通知学生于10月15日前完成《专业实践计划书》(附件一)(2020级)、《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二)(2019级)系统提交。
2.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22日前完成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网上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后方可提交成绩)。
3.自2019级开始,专业实践按照二级分制记载,成绩不计入GPA;《专业实践鉴定表》(附件三)存入个人学位档案。
4.“专业实践”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四。
5.新系统尚有不完善之处,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联系。
联系人:张燕军 电子邮箱:zyj2016@mail.buct.edu.cn
联系电话:010-64435286;办公地址:教学楼231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