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7-12

各有关学院、相关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202112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1. 所有准备在2021年秋季学期参加答辩的硕士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进行答辩申请。没有通过答辩申请的学生,将不能参加2021年秋季学期的查重、抽查盲评及答辩环节;

2. 答辩申请时间:20217208:00 - 20219715:00

3. 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后,请提醒导师及时审核。

  学生申请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流程提交答辩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服务指导教师相关硕士毕业申请审核;

  学位办将在通过答辩申请的所有硕士生中进行抽查盲评。

  二、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

1. 审核对象:所有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包括申请暂不公开的论文)均需进行学术规范审核(以下简称查重)。每位硕士研究生只能查重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高论文的质量。

2. 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的截止时间:

1)所有参加抽查盲评(包括校级和院级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上传及截止时间:20219238:00 - 202110915:00

2)不参加盲评的硕士论文上传及审核时间:202110158:00 - 2021101915:00

3. 学位论文上传查重及注意事项

1)学生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raduate.buct.edu.cn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2)导师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服务论文查重申请审核;

3)论文版本:

参加盲评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格式:PDFword

不参加盲评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格式:word

  (4)论文命名:系统自动生成文件名;

  (5)论文内容:请去掉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数据集致谢科研成果作者及导师简介

  (6)查重要求: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发【201740号)。

  三、学位论文盲评

1. 抽查盲评比例

1)申请202112月批次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盲评,其中论文暂不公开的硕士研究生100%参加盲评。盲评名单届时将在网上发布,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2)被抽中盲评的学生,如果没有在本批次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论文,将自动添加到后续批次(在学习年限内)的盲评名单中;

  (3)参加院级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在学院。

2. 盲评结果

  (1)学生、导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校级盲评结果;

  (2)院级盲评结果由学院通知学生;

  (3)盲评结果的处理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评有关规定》(北化大校发【202011号)执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24号);

2.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在20211130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

3. 通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word完整版),否则学位评定分委会将无法进行学位讨论;

4. 在下一批次启动之前未能完成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下一批次申请学位的程序,重新进行答辩申请、查重、盲评等环节。

  五、学位论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请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北化大校教发【201739号)的要求撰写。

  六、学位论文装订

答辩前用白色封面进行装订,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修改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

  七、答辩公示

  答辩前三天,学院须将答辩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八、学位信息提交

1. 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并提交学位信息(详情将另行通知);

2. 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照片采集人员申请学位需单独提交照片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要求:

  (1)纸质照片2张:2寸、蓝色背景、无白边证件照,照片背后写明:学院_姓名_学号;

  (2)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相同,JPG格式,照片命名方式:身份证号码.jpg

  (3)截止日期:2021121日。

  九、暂不公开论文

  申请暂不公开论文的研究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在硕士答辩申请截止时间(97日)之前,将所有经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及《学位论文暂不公开名单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管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617号)。

 

 

 

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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