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12月批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6-28

各学院、相关博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202112月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凡申请我校博士学位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2.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在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各学科带头人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对集中预答辩工作组织专家进行监督。

3. 各学院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决定本学院的博士生预答辩的学科(一级或二级)及分组。预答辩主要考察博士生工作量、学术水平、创新性学术成果、是否有资格参加12月份的答辩。具体要求请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集中预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22号)。

4. 预答辩不得因某生已经推迟毕业而降低水平要求,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可多次参加集中预答辩。

5.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2021831日前完成。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得参加后续查重、盲审、答辩、学位授予等环节,应推迟至少半年后再申请参加预答辩。

6. 其它重要提醒事项:

1)为了匹配合适的论文评审专家及盲审结果尽快返回,请认真填写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不超过两个,每个研究方向不超过8个字。

2)博士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预答辩时,请选择202112批次,在本通知发布之前提交申请无效。此前申请过预答辩的同学,请尽快联系64449549解决,以便重新申请。

3)请研究生秘书老师在分组时,选择2021-2022秋季学期。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做好具体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导师和相关博士生。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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