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春季学期未注册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5-06

20213月至今,3名研究生(名单见下文)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十条及《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7日)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64451373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56

 

未注册名单:

博士研究生: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1

2020400174

*

控制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1

2016200805

**

软件工程

2

2017310235

*

控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