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21年CSC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即日起-4月30日,申请人提交《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5月7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5月10日,研究生院公布评审结果
5月10-31日,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员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审核后提交至留基委。
6-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7月,留基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我校预申请的研究生须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0A)。
本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相关材料等参见《研究生手册》第一部分《北京化工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细则》及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010-64451373
QQ交流群:781846981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