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8号)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管理,维护学历制度严肃性,现将2021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及校对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
2020年12月、2021年6月毕业及申请学位的博、硕士研究生,须由教育部指定照相公司完成毕业图像信息采集,之前已完成采集的研究生无需再次拍摄。
1、时间安排:
采集地点:会议中心三层大厅(东校区) | |||
11月16日 (周一) | 11月17日 (周二) | ||
时间 | 学院(采集人数) | 时间 | 学院 |
8:00—10:30 | 材料学院582 | 8:00—10:30 | 化工学院523 |
10:30—12:00 | 化学学院335 | 10:30—12:00 | 信息学院278、 经管学院100 |
13:30—14:30 | 机电学院286 | 13:30—14:30 | 生命学院237 |
14:30—16:00 | 高精尖中心53、马院25、化工研究院14 | 14:30—15:30 | 文法学院112、数理学院47、国教学院 |
拍照费用自理,收费标准:20元/人 |
2、补拍安排:
(1)采集费:30元/人
(2)补拍地点: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
(3)联系电话:010-58691620
(4)营业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9:30-12:00,下午1:00-5:00)周一及法定节日休息
3、注意事项:
(1)拍照时应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常佩戴眼镜者应配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性)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必须穿有领、有袖上衣,请勿穿带帽上衣和白色、天蓝色或相近颜色上衣,衣着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2)毕业生图像信息届时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及教育部毕业生图像信息上网之用,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将无法完成电子学历认证,其学历国家不予承认,由此造成的就业落户等问题需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3)采集图像前先在会议中心外领取信息登记表,并清晰准确填写,避免图像信息录入错误。(学校代码:10010)
(4)2020年12月、2021年6月毕业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分别在2020年12月1日前、2021年5月1日前完成补拍。补拍完成后将纸质、电子版照片自行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在外地不能按时赶回的同学,可自行联系当地指定图像信息采集单位进行补拍及学历照片上传工作,图像信息采集单位链接如下:http://www.xinhuacu.com/#/home/collectionCenter。
二、图像信息校对
1、校对时间:
2020年12月10日后(2020年12月毕业)、2021年5月10日后(2021年6月毕业)。
2、校对方式:
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登陆个人学信档案自行查询校对本人学历采集照片。
3、注意事项:
学生因未及时进行图像信息校对而无法电子注册(或注册错误、注册不全)的,责任自负。若存在照片与本人实际不符或其它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010-64451373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