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答辩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6-19

各学院:

按照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实践。其中,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按照2018-2019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因疫情原因,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未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者可视为满足专业实践要求。

2.请通知学生于7月10日前在系统完成上传《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一),并完成专业实践鉴定表(附件二)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3.请在本学期结束前组织完成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线上答辩工作,答辩开始前将答辩安排表(附件三)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答辩结束后将签字盖章成绩单(附件四)提交到培养办,并在网上提交答辩成绩。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联系。

联系人:刘运鸿;电子邮箱:liuyunh@mail.buct.edu.cn

联系电话:010-64451373;办公地址:行政楼200A

  附件一专业实践总结报告.doc

  附件三答辩安排表.xlsx

  附件四成绩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二专业实践鉴定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