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6月1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采用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6月20前进行审核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6月下旬召开会议审核学位授予事宜。
第二批次:经申请批准返校补充实验数据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7月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可采用返校后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视情况于7月6前进行审核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视情况于7月12日召开会议审核学位授予事宜。
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提交
1.即日起研究生均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通过后进行学术规范审核。第一批次学生提交论文建议时间为6月1日15:00前,第二批次学生提交论文建议时间为6月20日15:00前。
2.上传学位论文路径及要求:
上传学位论文格式:word(2003版或2007版)。
学位论文命名: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将自动生成文件名。
学位论文内容:去掉“原创性声明”、“导师简介”、“致谢”及“学位论文集”部分。
学生上传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论文查重申请审核
二、学术规范审核
研究生院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核(简称:查重),具体要求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40号)执行。研究生院每周1-2次向学院返回查重结果,查重通过后的研究生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三、论文评阅
每篇博士学位论文聘请至少五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且均为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含两名外单位专家。评阅人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评语,对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做出评价,并指出论文不足之处,明确是否同意该学位论文作为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每篇博士学位论文在收到至少5份同意进行答辩的评阅书后,方可答辩。
每篇硕士学位论文聘请至少两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可以只聘请校内专家作为评阅人,但必须其中一名专家为正高职;其他学科或专业类别至少含一名外单位专家。评阅人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明确是否同意该学位论文可作为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在收到至少2份同意进行答辩的评阅书后,方可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修订)》,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参见附件2。
2.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学位管理”模块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完整版),否则学位评定分委会将无法讨论学位。
五、博士学位申请登记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进行登记,登记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5日,详情另行通知。
六、学位信息采集
学位信息采集主要用于教育部学位中心的注册年报、教育部学位证书在线认证查询及学位证书打印工作,所有拟于2020年春季学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需登录教育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认真进行填报。
1. 填报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2日
2. 教育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
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signIn?school=10010
用户名:学号
密 码: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后6位
3. 其他说明
1)采集系统里的照片由学位办提交学位信息时统一上传
2)关键词:3—5个(不能超过5个)
3)填写完成之后,请点击“提交”
4)请使用谷歌浏览器
七、答辩后复查
在三个月学位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决定授予学位研究生所提交的最终版学位论文再次进行学术规范检测,检测结果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非学历人员申请学位提交照片(包括工程硕士和同等学力)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提交要求:
(1)纸质照片1张:2寸、蓝色背景、无白边证件照。
(2)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相同,JPG格式。照片命名方式:姓名_身份证号码。
(3)建议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时间表
| 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论文提交 | 6月1日前 | 6月20日前 |
答辩 | 6月15日前 | 7月1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 6月20日前 | 7月6日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 6月30日前 | 7月12日前 |
附件2: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
学位论文视频答辩的流程及要求如下:
1.视频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化大校教发〔2019〕4号)、《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24号)的规定执行。
2.视频答辩可采用企业微信、腾讯会议、钉钉会议、微信会议等视频会议平台进行。
3.视频答辩要坚持高质量的学术标准,并保证公开公正、真实完整、全程可记录可复查。
4.参加视频答辩的研究生至少于答辩前5天将论文、答辩ppt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将论文、答辩ppt、答辩表决票电子版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将答辩时间、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信息在学院备案。
5.具体答辩流程:
①答辩秘书应至少于视频答辩前一天熟悉并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并建立视频答辩群:
②答辩秘书按照申请时间提前15分钟召集答辩委员、答辩人进入网上视频会议平台的会议室。
③在答辩开始前,答辩研究生须在镜头前向全体答辩委员会专家和秘书展示答辩环境,并保证是在单独空间独立进行答辩。
④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进行。
⑤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需要对答辩全程(含宣布投票结果)录音(或录像),对关键画面截屏保留2-3张。
⑥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将学生答辩过程资料压缩打包提交学院,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院-学号-姓名,资料包含:视频会议截图1张(所有成员在线状态)、答辩过程音频录音(或录像)、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录音(或录像)等。
⑦答辩材料待学生返校时进行相应纸质材料的补签名并提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