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公布2014-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参加本次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共28个,自我评估结果均为“合格”,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学位授权点参加了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抽评,结果均“合格”。根据通知规定,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合格”且未被抽评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抽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本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2014年启动,为期6年,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旨在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我校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构建了学位点质量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学位点建设质量的提升。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2014年启动后,按照全覆盖、高标准、严要求和重实效的原则,历经了方案制定、试评预评、同行评议、校学位委员会评议、自评材料上报等多个环节,2018年底顺利完成了全校所有参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自我评估工作。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通过评估,查找不足,取长补短,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持续推进学位授权点自我诊断和自我提高。本次评估工作取得的良好结果也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内涵建设和质量发展的肯定,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布局,保证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服务第五轮学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