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研﹝2017﹞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北化大校教发﹝2017﹞18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双一流”建设,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研究水平,为研究生教育的创新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立项原则
(一)聚焦行业战略发展需求,我校“双一流”建设以及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二)以创新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有重点的开展研究生教育战略研究、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学位教育探索、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及学科建设等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体现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及可推广性。
三、立项要求
(一)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包括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三项(含三项)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学校发布《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申请项目立项后予以公布。
(四)获得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培育项目5-8万元、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鼓励各学院给予获得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配套经费支持。
(五)获得立项的项目,项目结题前须有教改论文、研究生教材、课程改革或教学成果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项目结题要求指标如下(至少满足1项指标要求):
1、研究生教育教改论文:一般项目1-2篇,重点项目、培育项目3-5篇。
2、研究生教材:一般项目1部,重点项目、培育项目2部。
3、教育教学成果奖:一般项目校级二等奖以上1项,重点项目、培育项目学会二等奖以上1项。
(六)由本项目研究公开发表成果一律注明“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助”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所有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归学校所有。
(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四、申请程序
(一)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后,学院/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学院/部门统一递交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9日。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010-64451373
办公地址:行政楼200A
附件:
1. 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指南.doc
2. 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3. 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