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2-03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选拔对象如下: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单位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指导教师同意函以及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本次选拔继续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我校预申请的研究生须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3月10日之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0A)

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和选拔后,将通过选拔的名单反馈给学院。2019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31日。通过学校审核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留学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关于该项目的选派办法、申请材料等,具体时间节点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0

研究生院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