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一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决定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28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40号),研究生院对2018年12月12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了答辩后复查检测。

 

   复查结果显示文法学院王X X学位论文文字**比超过文件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第三章第九条,决定撤销文法学院王X X 的硕士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