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1-19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科协组函人字〔2018〕290号)通知要求,做好学校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毕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6月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推荐方式及名额

由两名本校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导师不参与提名)提名,我校可推荐候选人3-4名。

三、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1、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导师推荐意向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组织评审专家评选产生候选人,公示后推荐至中国科协。   

2、中国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入选者。

3、中国科协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中国科协将5万元/生的资助资金拨付至高校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学校根据入选者实际情况指导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专家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

4、入选者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并在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由学校提交至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附件一)原件一式两份,请勿另附封面。

2、保密办出具的候选人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

请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0A),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angyang@mail.buct.edu.cn

联系人:杨阳 010-64451373

附件一: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

附件二:《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