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18届毕业生专场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大兴区教委下属16所学校拟招聘教师17人。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信息表(详见“阅读原文”内附件)。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18届全日制本科(仅限京籍生源)、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考试425分(含)以上。
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非京籍生源应符合进京条件。
四、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27日。其中:3月26日下午13:30-17:00,现场报名。3月27日上午8:30-11:30,组织试讲;下午13:30-17:00,收取拟聘用人员材料。
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五、招聘形式
1.由大兴区教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场招聘会。
2.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方式,由大兴区教委、大兴区人保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进行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同时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招聘单位组织试讲,填写《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测评表》,面试工作小组人员打分签字。
根据考核意见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收取材料
就业推荐表原件(盖章);成绩单原件(盖校级公章);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英语四、六级及以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
七、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教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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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