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1-03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选拔对象如下: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一)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三)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正在外学习的应届国家公派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本次选拔继续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我校预申请的研究生须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3月15日之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0A)。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和选拔后,将通过选拔的名单反馈给学院。

关于该项目的选派办法、申请材料等,具体时间节点详见http://www.csc.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