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专硕提交《专业实践计划书》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2-21

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学:

       本学期结束后,各位同学很快将进入第二学期的“专业实践”必修环节。我校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后的第二学期,可集中进行,也可分段进行,但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时间”。

       为了使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专业实践”能够顺利开展,专硕在实践之前,必须与校内导师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书》(附件)。请2017级专硕下载附件,与导师协商后认真填写,并在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操作步骤为:从学生端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进入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专业实践计划书》。具体的实践开始时间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课程学习等)与导师商量后确定。

     《专业实践计划书》的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330日。请大家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