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9-15

经专家评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我校《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领域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和《生物质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人员选拔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各批网上报名时间为:

第一批:420-25日,主要针对年底前派出人员

第二批:1120-25日,主要针对次年5月前派出人员
申请人员应于11月15日前将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2017公派研究生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填写完成并另附中、英文简历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初定11月17日进行专家评审,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左右的全英文PPT并用英语进行展示,主要介绍自身科研情况、学习计划、拟留学单位及专业情况、国外导师情况及其与国内导师合作情况等,突出自身留学必要性和预期成果。后续材料于评审通过之后提交。

二、申报流程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随后按照项目具体规定在网上填写、上传材料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请材料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网上报名时请注意区分申请学位或联合培养类别。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外方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外方不收取学费或提供(免)学费的,需在录取通知书中明确说明或另附证明;外方收取学费,但项目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学费的,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申请资助学费的,需提供外方学费清单。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人员不资助学费。

3)申请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博士、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人员,需上传外方正式邀请信,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还应上传双方导师联合制定的培养计划(须双方导师或学校管理部门签字)。

4)申请人外语水平材料。

5)其它材料,具体请查询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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