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化工大学(10010)网报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6-10-08

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公布北京化工大学(代码:10010)网上报名公告。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北京化工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北京化工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满足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二、报名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一次性完成报考信息填写与核验材料提交,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并按规定采集报名照片、缴纳报考费、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及时了解教育部、“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按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及报考点。(链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与网上报名两个阶段的报名信息均有效。考生如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名信息,支付初试费并已生成报名号,无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报名。

(二)报考点选择

报考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10)的考生须按照要求选择报考点,并严格遵守选择报考点相关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如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0);就读学校在天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天津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

2.非应届毕业生(不含单独考试),须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报考北京化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0)。

特别提醒: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仔细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化工大学(1110)报考点公告》相关要求。

(三)网上信息填报要求

1.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2.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之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志愿。

4.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网上报名时要在备注中注明“XX学校二学位在读”。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通过报考点材料审核、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注: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考点核验材料要求、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点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对考生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点审核结论,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等材料,逾期不得补办。未参加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

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考生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主动联系所选报考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其他

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请参考后续相关公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443375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