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公布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110)网上报名相关要求。请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报考招生单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1110)的相关要求。
二、报考点选择要求
根据《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不满足条件的考生,不可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一)报考京内招生单位
1.“京内招生单位”仅指10010北京化工大学、82807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83501北京化工研究院、83504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85801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2.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在京户籍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应届毕业生;
(4)京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5)京内高校在校研究生。
(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1.“京外招生单位”不包含军事院校。
2.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都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3.其他考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需满足:
(1)报考招生单位所属省(市)为重庆、青海或宁夏;但报考专业不包含: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
(2)考生身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毕业院校在京且不设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毕业院校在京的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具有在京户籍的非应届毕业生;
④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应届毕业生;
⑤京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⑥京内高校在校研究生。
(三)单独考试
报考北京化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无需满足上述规定。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我校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材料。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24日,每天9:00-22:00。
四、报考点考场安排
北京化工大学考点考场分布在朝阳校区(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和昌平校区(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我校报考点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两校区考场容量统筹安排考生考试地点。后续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考点考场安排的相关通知。
五、网报要求
(一)网上填报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公告,了解报考点网上报名的所有公告。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3.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4.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通过报考点审核、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定期发布网上报名信息存疑提示,请关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应及时修改报考点,以免错选报考点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
6.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以一学位学历报考的,报考身份为“往届生”,以二学位学历报考的,报考身份为“应届生”。报名时需提交《在读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并在备用信息中注明“XX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
(二)学历(学籍)校验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报考招生单位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支付
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注: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四)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材料
所有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上传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如下材料:
1.身份证件核验不通过
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2.学籍学历核验不通过
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应与报名时的学历相一致)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应与报名时的学历相一致)。
(1)2027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还须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承诺书见
附件1.pdf)。
(2)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还须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本人签字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承诺书见
附件2.pdf)。
(3)因毕业院校更名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还须上传学校更名证明材料(可由毕业学校开具或将学校官网简介页或教育部官网发文页截图)。
(4)已获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上的在线验证码或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尚未获得认证书2027年入学前方可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上传国(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或在读证明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承诺书见
附件3.pdf)。
3.其他证明材料
(1)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就读单位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须上传《在读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报考点审核后续补充材料
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点审核结论,对于材料核验不通过等特殊情况(如户籍、社保信息校验不通过),应积极配合我校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查阅《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1110)材料审核考生须知》。并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六、报考点审核
10月26日至10月31日,我校报考点将对考生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点审核结论,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应积极配合我校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未参加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
审核材料开始前,我校报考点将发布《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1110)材料审核考生须知》,将详细说明注意事项。请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审核前后务必关注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的相关通知。未在我校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我校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须上传的其他补充材料,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1110)材料审核考生须知》公布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和报考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6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退费情形以外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二)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填写好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等发送至研招办邮箱,待我校报考点初审后,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评估后,将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告知考生。
(三)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生须密切关注“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请参考后续相关公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443375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邮箱:yzb@mail.buct.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