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相关试点学院)

作者:发布时间:2017-11-24

2018年我校继续在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试点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申请考核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10%。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理学院、生命学院和高精尖中心等5个相关试点学院制定的《2018XX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公布如下,请点击查看。

 

2018年化学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201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2018年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2018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2018年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特别提示:公开招考(含申请考核制)均在公开招考报名,申请报名编号阶段的报名方式均选公开招考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171124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院系所代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化学工程学院(001

许老师

010-6443377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02

牟老师

010-64433854

理学院(006

赵老师

010-6443786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07

于老师

010-64416428

高精尖中心(012

高老师

010-6443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