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北京化工大学(1110)报考点材料审核考生须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10-26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北京化工大学(1110)报考点采用网上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的方式,所有选择我报考点且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关注报名系统中审核结论,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积极配合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现将材料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审核材料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 09:00

首次审核结论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2:00

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 12:00

报名系统提示“待补充材料”考生,须按“补充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各类材料。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方为完成报考点审核。未缴纳报名费及不符合我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审核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或因自身原因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待补充材料清单

以下为我报考点要求的补充材料,“待补充材料”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系统没有提示的材料不必上传。

1.身份证件核验不通过

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2.学籍学历核验不通过

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应与报名时的学历相一致)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应与报名时的学历相一致)。

(1)2027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还须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附件1.pdf。

(2)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还须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本人签字的身份信息承诺书附件2.pdf。

(3)因毕业院校更名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还须上传学校更名证明材料(可由毕业学校开具或将学校官网简介页或教育部官网发文页截图)。

(4)已获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上的在线验证码或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尚未获得认证书2027年入学前方可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上传国(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或在读证明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附件3.pdf。

3.户籍或社保校验不通过

在京户籍的,上传户口本(簿)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照片,也可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户籍不在京、但工作地在京的,上传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6的证明。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就读单位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须上传《在读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6.准考证照片与学籍学历照片比对不通过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准考证照片比对不通过考生承诺书.pdf。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将置为“待补充材料”,考生须重新提交照片材料进行审核。

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并提交”,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

三、审核结果

材料审核期间,考生须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我校研招办相关通知。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

审核通过:考生已通过报考点审核。

待补充材料: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招生单位、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关注学信网公众号并绑定微信账号,及时查看报名系统审核结果。

(二)考生须保证所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标准,一旦发现变造材料等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初试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在此特别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四)材料审核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我校研招办。

电话:010-64433759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