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6-03-30

      一、调剂原则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调剂基本要求

      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本办法、《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按我校要求申请调剂。

     (一)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我校调剂时间自20264月8日起,录满即止。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报考学院(系、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三)我校基本调剂要求如下,各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注: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满足报考学院(系、中心)制定的其他学术条件等调剂要求。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参加复试、或参加了复试但未被拟录取的,不得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若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则不得申请同一研究方向的调剂。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系、中心)须在本单位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和“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调剂的人数,并按照已公布的调剂规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各学院(系、中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二)所有调剂考生须在“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相应的学院(系、中心)、专业,并关注申请状态。学院(系、中心)将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通过调剂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按照要求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专业,须在申请调剂时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信息更改申请表》和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发送复试通知。

    (三)调剂考生可在每天调剂名单公布后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按照报考学院(系、中心)要求完成确认复试信息。具体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政策要求的,还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完成确认复试信息的调剂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系、中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期间请保持通讯方式(手机、邮件等)畅通,并及时查看“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的相关通知。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

    (五)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院(系、中心)将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中,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六)调剂生源不足时,各学院(系、中心)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七)考生可申请我校多个专业的调剂,但须确保按时参加各专业的复试环节(包括笔试、面试),复试成绩按调剂志愿分别计算。


       四、其他

    (一)考生所有联系方式以报名时提供为准,如有变化,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系、中心)。

    (二)我校所有调剂信息以“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系、中心)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联系方式:

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

考生接待邮箱(研招办):yzb@mail.buct.edu.cn

考生接待邮箱(各学院):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北京化工大学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4434762


五、其他未尽事项,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