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就业协议书
(一)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即定向就业协议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于2025年6月25日前邮寄至研招办。
(二)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通过研招网线上平台签订就业协议。相关事项详见《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5年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通知》。
(三)邮寄注意事项
1.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
2.请使用顺丰、邮政快递邮寄。不接收同城急送。
3.邮寄后显示签收即可,无须再次与研招办确认是否已经寄到。研招办将根据审核情况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更新“定向就业协议书接收状态”。考生可通过系统查看,如遇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
二、人事档案转接
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二)》中的相关要求执行。邮寄地址等信息见《调档函》。各学院将定期更新“人事档案接收状态”,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如遇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
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三)》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
1.我校预计7月中上旬邮寄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本科直博生)于6月18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确认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交后不可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邮寄地址的,以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2.本科直博生登录系统账号为报名号(点击查看:2025年本科直博生报名号查询.pdf),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3.我校在校生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为自取。
4.录取通知书务必由本人签收。未及时确认邮寄地址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接收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未按时邮寄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五、住宿
学校统筹安排“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分别在朝阳校区、海淀校区和昌平校区住宿,其中,经管学院博士新生入住昌平校区,实验室在海淀校区的博士新生入住海淀校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朝阳校区和海淀校区为三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元/(生*学年),昌平校区为两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具体报到安排和入住校区详见后续《北京化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六、体检
我校将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