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5年青海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5-21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相关学科发展,我校2025年与青海高等研究院在相关学科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二、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


三、报名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化学工程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化学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网址:https://yzbm.buct.edu.cn/logon

2. 报名时间:202552114:0052323:00

3.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申请报名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并提交报名信息。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200/人。对于报名材料已被审核的考生,所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5523日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交至报考学院。为避免材料丢失,学院不接受直接邮寄,校外考生可将报名材料邮寄给报考导师,材料经报考导师签字后送至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见《化学工程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化学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考核程序

        (一)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考核要求与内容

学院成立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须按报考学院的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具体要求见《化学工程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化学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录取

有关复试具体安排报考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须按报考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学院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额满为止”的原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并报研招办,研招办对所有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


        六、其他

(一)青海高等研究院专项的培养、学位工作按照专项相关协议要求进行。

(二)未尽事宜,以《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三)联系方式:

研招办:010-64433759

化学工程学院:010-64433776-602(许老师)

化学学院:010-64434899(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