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发布时间:2024-10-21

根据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要求,我校2025年将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含调剂)工作。


       一、招生专业

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全国统考专业均可招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预计为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

(一)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或全国统考。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原件照片等报考资格材料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mail.buct.edu.cn)。

(二)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考点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五)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考试科目:同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考试科目,具体参照《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时间:202412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录取

(一)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具体以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相关安排为准。

(二)复试前,考生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审核(报名时)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3. 复试不合格。

4. 体检不合格。


七、其他

(一)学制、学费标准等其他事宜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