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4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6-07

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

(一)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定向就业合同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定向就业合同书》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2024年6月28日前邮寄至研招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定向就业合同书》内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拟录取为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到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手续,并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邮寄至研招办。

(三)邮寄注意事项

1定向就业合同(协议)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

2. 请使用顺丰、邮政快递邮寄。不接收同城急送。

3邮寄后,物流状态显示签收即可,无须再次与研招办确认是否已经寄到。研招办将根据审核情况不定时更新定向就业合同书(协议)接收状态”。考生可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如遇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

 

二、人事档案转接

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4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二)(调档)中的相关要求执行。邮寄地址等信息见《调档函》。各学院将不定时更新“人事档案接收状态”,考生可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如遇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

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4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三)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

1我校预计7月中上旬邮寄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本科直博生)于6月25日(不含)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确认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交后不可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邮寄地址的,以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2. 本科直博生登录系统账号为报名号(见附件1),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3. 我校在校生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为自取。

4. 录取通知书务必由本人签收。未及时确认邮寄地址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接收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未按时邮寄定向就业合同(协议)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五、体检

我校将于2024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附件1-2024年本科直博生报名号查询.pdf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4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