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10-09浏览:284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相关要求,我校2024年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均可招生。查询网址:https://yzbm.buct.edu.cn/zsml/sszsml/index/2024


二、生源范围

以上级部门规定的生源范围为准。


三、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预计为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当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核,并取得报考资格。有关报考资格审核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报名

(一)考生须按规定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

(二)考生须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考点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前,考生须将《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mail.buct.edu.cn)。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初试

考试科目:同我校硕士研究生统考考试科目,具体参照《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时间:202312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复试和录取

(一)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结合考生报考专业和该专项招生计划,综合确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及考生名单。在综合初试、复试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具体以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相关安排为准。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 复试不合格者。

(四)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五)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可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均不调档。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七)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八)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八、其他

(一)学制、学费标准等其他事宜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