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公布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110)网上报名相关要求。请选择我报考点的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报考招生单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1110)的相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我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
三、报考点考场安排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考场分布在朝阳校区(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和昌平校区(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我报考点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两校区考场容量统筹安排考生考试地点。后续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考点考场安排的相关通知。
四、报考点要求
根据《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须知》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不满足条件的考生,不可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一)报考京内招生单位
1. “京内招生单位”仅指10010北京化工大学、8240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8240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82806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82807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8330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83501北京化工研究院、83504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85801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2. 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在京户籍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的非应届毕业生;
(4)京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5)京内高校在校研究生。
(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1. “京外招生单位”指不含军事院校,以及考试科目中“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院校。
2. 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都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3. 其他考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需满足:
(1)报考招生单位所属省(市)为青海、宁夏或重庆;但报考专业不包含: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
(2)考生身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毕业院校在京且不设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毕业院校在京的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具有在京户籍的非应届毕业生;
④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的非应届毕业生;
⑤京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⑥京内高校在校研究生。
(三)单独考试
报考北京化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无需满足上述规定。
五、网报要求
(一)网上填报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公告,了解报考点网上报名的所有公告。
2.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考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3. 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定期发布网上报名信息存疑提示,请关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应及时修改报考点,以免无法参加网上确认及考试。
5. 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报名时请在备用信息中注明“XX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
(二)学历(学籍)校验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报考招生单位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支付
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我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六、网上确认
我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且符合我报考点要求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5日前进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开始前,我报考点将发布《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1110)2024年网上确认考生须知》,将详细说明网上确认流程以及注意事项。请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后务必关注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的相关通知。未在我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我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一)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考生来源 | 身份材料 | 学籍学历材料 | 资格材料 |
应届生 | 1.一寸照片(用于准考证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 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
非应届生 | 1.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以硕士或博士身份报考: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 1.具有北京户籍的:提供户口本(簿)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照片,也可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2. 工作单位在京:提供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3. 单独考试的考生无须提供此项材料。 | |
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 | 1. 北京化工大学在读第二学位学生:提供第二学位在读证明; 2. 北京其他高校在读第二学位考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证明和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 ||
在校研究生 | 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在读证明。 |
(二)其他材料
以《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1110)2024年网上确认考生须知》公布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3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二)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生须密切关注“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后续相关公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43375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邮箱:yzb@mail.buct.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