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市内转入
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北京市属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京高校的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市外转入
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驻京部队和外省、市单位,银行系统、银保监会系统、证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铁道系统等单位,以及其他非北京市属单位的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员,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进行转接:
1. 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接。
2. 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党员本人提供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介绍信第二联信息应准确详实,不得有缺失,党费交至月份为介绍信开具当月。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员需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在有效期内的纸质介绍信交至各学院党组织,各学院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平台发起市外转入操作,并将纸质介绍信收齐后送党委组织部存档。介绍信回执由各学院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由党员本人交回原所在党组织。
(三)各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名称、编码及介绍信抬头及目标党组织名称请见通知附件(附件:北京化工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一览表.pdf),党员本人可根据录取情况,将党支部名称及编码提供给原所在党组织,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特别注意:
1. 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员请联系辅导员班老师(联系方式010-64438262转802,13466620235)咨询转入党支部名称、编码或介绍信抬头、目标党组织名称。
2. 2023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无需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3. 党员材料已并入人事(学籍)档案的,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党员材料单独成档的,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到学院辅导员处,请勿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请勿将介绍信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
4.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可联系党委组织部:010-64434910。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2023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一般为9月),会根据班级情况新成立团支部,新生在团支部成立后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进行办理。具体事宜请在报到后咨询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若毕业院校要求及时转接,可先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移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三、户口迁移
(一)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户籍为北京其他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报到时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
2. 户籍在京外的新生,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一律填写“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户口迁移证上》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研究生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填写至市或县,右下角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二)户口迁移手续仅限新生入学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生学籍在校期间不办理户口的迁出、迁入。
(四)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不转户口。
(五)户口问题请发送邮件至huji@mail.buct.edu.cn,其他业务问题请咨询相关部门。
四、人事档案转接
2023级研究生新生人事档案转接事项请见《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调档的通知》。邮寄地址等信息请见《调档函》。
五、政审表、体检表邮寄
(一)政审表
除本校应届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位学生)外,其余拟录取硕士考生原则上应于6月前将《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政审表)邮寄至研招办。研招办将根据审核情况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陆续更新“政审表接收登记”状态。已邮寄政审表的考生,可登陆系统查看政审表接收状态,如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
(二)体检表
1. 本校在校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位学生)按照《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
2. 其他考生自行下载体检表,参照体检表中内容,前往“三甲”医院体检,并于2023年6月前将体检表或“三甲”医院体检报告(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及报考专业)邮寄至研招办。
3. 体检内容相关事宜请联系校医院010-64435720。
(三)注意事项
1. 政审表、体检表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
2. 须用顺丰、邮政等普通快递邮寄。不接收同城急送。
3. 政审表、体检表邮寄后显示签收即可,无须再次与研招办确认是否已经寄到。
六、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拟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邮寄202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于5月26日至6月9日期间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确认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录取通知书务必由本人签收。未及时确认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接收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未按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