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的相关要求,2023年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人数及专业
(一)招生方式
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2人。(详细专业信息参考《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思政厅函〔2023〕1号要求的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详细内容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申请
报名网址:https://yz.buct.edu.cn/zsgl/bswb/index.aspx(选择“申请-考核”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7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务必在 2023年4月7日之前邮寄报名材料,以寄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1.报考资格审查表(须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1)。请将资格审查表(附件1)扫描件与报名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同步发送至xgbfdy@mail.buct.edu.cn,邮件名为“专项博士招生-XX学校XXX资格审查表”;
2.北京化工大学 202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下载);
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下载);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 字左右,包括“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
9.工作以来与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相关的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最多提供3个)。
10.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a.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的书面证明(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等);
b.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排名不限;
c.公开发表或已录用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论文(包括北大核心、CSSCI、CSCD、EI、SCI、SSCI、A&HCI、FMS 收录的期刊论文),已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和全文复印件,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d.已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e.其它可以证明其研究能力的材料。
11.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备注:申请材料共11项,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否则不能进入审核。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人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纸,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请选用EMS或顺丰寄出(请勿使用同城速递、闪送)。(邮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编:102200;收件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301102189。)
(三)交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2023年4月6日前交纳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四、选拨
(一)申请资料审核
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评估与初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s://xgb.buct.edu.cn/main.htm),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 20分钟。参加考核的考生需进行 10 分钟的 PPT 汇报,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1.硕士期间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科研成果情况介绍;2.工作期间,思政工作情况,工作思路、开展情况、育人实效介绍;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综合素质考核时间初步定于 2023年4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针对考生个人情况和回答问题情况进行评分,在考核评分基础上,依据录取博士名额,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要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的培养。
七、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将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s://xgb.buct.edu.cn/main.htm)进行公示,公示无误上报研招办。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最终录取结果须经教育部思政司备案审核。
八、违规处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学习要求
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学校要保证其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十、其他
1.本通知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化工大学 2023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由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北京化工大学)解释。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010-80191030
邮 箱:xgbfdy@mail.buct.edu.cn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北京化工大学)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