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注册及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2-11浏览:554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师生:

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注册及课程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

1. 网上注册: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点击个人信息”→“学生学期注册”→“提交注册。系统开放注册申请时间:2023213日至2023312日。

2. 现场注册:网上注册后,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和校园一卡通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进行现场审核及研究生证注册盖章。现场注册时间:2023218日至20232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教学安排

1. 课程选课

12023学年春季学期网上选课时间为20232209:00202322412:00,在校研究生可使用校园网直接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点击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图标,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不在校研究生需登录电脑端VPN软件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VPN软件下载及使用说明详见:https://vpn.buct.edu.cn/

2集中选课期间可随时进行课程退补选,集中选课时间结束后可在每门课程的开课两周内进行退补选。例:第2周一至周日开课的课程,退补选时段为第2周周一00:00至第3周周日24:00

3选课及退课完成后需及时进入系统核对个人课表与选课结果是否一致。

2. 课程教学

1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自第二周(227)开课。

2已在系统选修的课程必须参加课程考核。不参加考核或中途放弃,成绩为F,以零分记,不能获得学分;未选课程获得的成绩无效。

3申请重修及办理过缓考的课程,学生必须重新进行网上选课进行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重修条件为课程成绩C+以下(含),高于该成绩或该课程不在本学期开课一览表中不能进行重修。

4研究生课程补考拟于开学两周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注:本次补考仅针对上学期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且系统中缓考申请通过的学生,正常研究生课程教学无补考安排。

5学生需在所选课程结束一个月内对该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教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将影响该门课程成绩查询。

6研究生毕业条件中关于课程成绩的规定:总GPA、学位课GPA均需达到2.50以上;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均需达到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学位课课程若为F,需进行重修,不允许放弃或更换,重修通过方可申请毕业。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