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选拔通知

时间:2022-10-11浏览:336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细则》(北化大校教发[2017]49号),学校拟开展2022年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主要资助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到国外知名高校、师从一流导师开展科研和学习,国外合作方应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或良好的科研条件,双方应有共同或相近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基础,且外方院校(或合作专业、合作导师)在该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国外的学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不少于六个月。

3.中外联合培养资助经费包括国际差旅费、住宿费、在外生活补贴等。

4.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国外期间应定期向国内导师和学院汇报学习、研究情况。结束国外学习和研究工作后,应对国外学习、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以下材料:(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学习总结;(3)外方合作单位或导师关于在国外期间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工作能力的书面评语。

5.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不高于5万元人民币/生的资助,校内导师提供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生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取得我校学籍、档案在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计划内定向、定向就业及其他非全日制学生除外)。

2.申请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为学校现有博士学科点,优先支持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

3.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派出前应已完成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国外高校的语言要求。

5.申请人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对出国人员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国外导师简历,国外导师邀请信(可在获得资助资格后一个月内补交);

2.国内导师推荐信(需国内导师签字);

3.学习研究计划(外文);

4.中外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可在获得资助资格后一个月内补交);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外语水平证明(雅思、托福成绩或国外拟留学单位出具的语言证明等)、获奖证书、已发表的科研文章复印件。

本次学生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25日(本次资助资格保留至2023年底,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学院审核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请各培养单位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yj2016@buct.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张老师 010-64435286

附件1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申请表.docx

附件2 北京化工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名汇总表.docx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1011